为进一步便利城市物流车辆通行,提高货运配送效率,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9日17:00。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ajjzxk@aliyun.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22号交警支队,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5月30日
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doc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货车通行管理规定工作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