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警务公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货车通行管理规定工作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05-30  来源:淮安市公安局  作者:  字号:[ ]

一、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背景

根据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公安机关服务促进保障经济平稳有序健康发展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公交管〔2025〕116 号)、《淮安市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实施方案》(淮交〔2025〕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城市货运服务管理,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货运配送效率,根据上述文件精神要求,对城区部分货车通行管理政策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放宽城市物流车辆通行权限,全面助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意义

优化调整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对促进城市配送发展,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保障城市应急交通运输,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通过放宽货运机动车通行路权、通行时间限制,能有效缓解部分货车通行难问题,不断提高货车交通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便利化水平。

三、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目标任务

通过优化调整主城区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路权,调整减少限行高峰时段,在最大程度降低货车交通风险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城市配送效率提升、物流降本增效;通过明确军警、消防、医疗救护车等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以及承担抢修公用设施、抢救人民生命财产的工程救险车辆通行路权,依法保障了关系国计民生交通应急出行需求。

四、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货车通行管理规定解决的问题

该《通告》放宽了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路权,减少了城区货车限行时段,有效回应社会各界、市民群众长期对城市物流配送诉求,一定程度均衡城市道路峰谷交通流量压力。另一方面,助力提高午间货运配送效率,极大减少企业限时货运压力,降低企业商品物流成本,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五、高峰时间的优化调整

原政策规定了四个限行高峰,即早上、中午、下午、晚上高峰时间(7:30-9:00、11:10-12:10、13:00-14:30、17:00-19:30),现《通告》计划调整去掉中午高峰、下午高峰两个高峰限行时段,仅保留早上、晚上高峰时间(7:30-9:00、17:00-19:30),大幅放宽城区货车通行时段,切实便利城市物流配送。


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