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和改进主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工作的背景
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以及省公安厅《江苏省公安厅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十项措施》相关文件要求,放宽城市货运车辆通行,城市道路除早晚高峰和高架、隧道以及核心区少数道路外,允许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货车和清障车凭电子通行码通行。
二、优化和改进主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意义
优化和改进主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对于促进城市配送发展,缓解城区拥堵,改善通行条件,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减少“客改货”非法改装安全隐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放宽货运机动车通行限制,能够有效解决配送货车通行难问题,不断提高配送货车交通通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便利化水平。
三、优化和改进主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
通过优化和改进主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控、停车管理、安全监管等工作,有效缓解配送货车“通行难、停车难、装卸难”等问题。
四、优化和改进主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工作解决的主要问题
加强和优化城市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工作,确保货车进城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特别是轻型微型货车、新能源货车通行便利程度明显提高。
五、限行范围
1、载质量1.5吨(含)以下货车在主城区道路不限制通行(高峰期除外)。
2、除健康东路(翔宇北道至淮海北路段)、健康西路(淮海北路至北京北路段)、淮海东路(水渡广场至淮海广场段)、淮海西路(淮海广场至北京北路段)和淮海北路(漕运路至大同路段)外,蓝牌、绿牌货车在主城区道路不限制通行(高峰期除外)。
3、黄牌货车按照原禁区范围及要求实施交通管理。
4、除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外,快速路禁止一切货车通行。
六、高峰时间
1.早上高峰时间:7:30-9:00。
2.中午高峰时间:11:10-12:10。
3.下午高峰时间:13:00-14:30。
4.晚上高峰时间:17:00-19:30。
七、施行时间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