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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公开】【文件公开】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安机关助企纾困十六项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2-06-09  来源:淮安市公安局  作者:市公安局  字号:[ ]

淮安市公安局文件


淮公文﹝2022﹞178号

有效


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安机关助企纾困十六项措施》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市局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市局制定了《淮安市公安机关助企纾困十六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淮安市公安局

2022年6月9日


(政务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淮安市公安机关助企纾困十六项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项目为王、环境是金”工作导向,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聚力打造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公安力量,市公安局研究决定,推出淮安市公安机关助企纾困十项措施。

一、优化涉企诉求办理

1、畅通警企沟通交流渠道。搭建市局、县分局、派出所三级公安企业服务微信群,分级邀请企业家、工作人员等进群,在线收集企业诉求和意见建议。开通市公安局营商服务电话0517-81330111,专线接听解答企业咨询、帮助解决问题困难。提供12367出入境管理服务热线24小时咨询解答,所有工单原则上1小时内办结。

2、加大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加强企业内部及周边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和涉企风险研判预警,及时排查化解因疫情冲击、征地拆迁、破产重组、欠薪讨薪和安全事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着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支持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3、提高企业诉求办理质效。设立市、县两级公安服务企业专班,全面推广应用公安服务企业平台,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诉求,实行在线受理、快速流转、全程回溯、按时反馈。固化公安企业联络员制度,对重特大项目、重点企业等逐一明确挂钩服务民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开展定点联系、随机走访等工作全力帮办解决经营问题

4、严格涉企执法监督工作。畅通公安12389投诉举报平台、“企业诉求平台”等监督联系渠道,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对企业反映的信访投诉举报事项依法核查处置,特别是涉及超数额、超范围、超时限冻结账户资金问题,市局督察、机关纪委、法制等监督部门组织核查,对违规冻结的责令办案单位整顿。

二、优化涉企执法监管

5、建立涉企警情“一警双派”快处机制。发挥110社会联动机制优势,对企业拨打110反映疫情防控造成物流运输滞缓、工人务工受阻等警情,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实行“一警双派”,第一时间指令属地公安机关和有关警种同步处置、合力解决;属于政府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流转至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并主动协调沟通。

6、深化涉企犯罪专项打击行动。针对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云剑–2022”“昆仑2022”等系列专项打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恶意阻工、滋事讨债、敲诈勒索以及插手企业经济纠纷的黑恶势力,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商业行受贿、食品药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警企合作防诈快反机制,设立涉企诈骗接警止付专门通道,第一时间开展紧急止付、查扣冻结资金账户、追缴涉案财物等。建立健全重大涉企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密切部门合作,强化行刑衔接,最大程度为企业追赃挽损。

7、推行涉企包容审慎执法。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合理采取更加灵活务实、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执法措施。对长期正常生产经营但因受防疫影响,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对上市公司、龙头企业、民生企业、高精尖企业违法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经过合规整改,可不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时可提出从宽处理的意见建议;对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积极认罪悔罪的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可以依法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投入生产经营和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遵循必要限度原则,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严防因执法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8、改进涉企行政监管方式。针对企业信用等级和分类管理,合理确定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和不必要的反复检查,切实规范日常行政执法监管;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帮助失信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恢复提升企业诚信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依法监管和助企发展双重职能。

9、加强对企指导宣传。围绕企业在危化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运输、内部安全建设、网络安全防范、法律咨询等方面需求,提供公安业务专家辅导,按需开展在线、上门培训。加强警银警企合作,及时向企业推送防范投融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等风险预警信息,提醒防范风险隐患。

三、优化涉企交通保障

10、保障涉企民生物资车辆运输通畅。会同交通等部门研发上线“货车通”报备系统,方便企业和运输从业人员提前申报来淮事项,提升货车来淮返淮查验通行效率。全面实行货车通行证电子化,通过淮安公安“微警务”、“交管12123”APP等,推行货车通行证网上申请、网上发放,实现扫码通行。全面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物资和“米袋子、菜篮子”民生物资运输通畅,科学合理设置货车禁行区域,最大限度取消24小时禁行路段。全面放开新能源配送车辆通行证发放,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异化管理措施,对轻、微型厢式新能源货车非早晚高峰一般不采取禁限行措施。全面设立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干线公路重点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通行证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对持证货车快速检疫、快速放行。对复工复产车辆以及运送抗疫应急物资、民生保障物资、救灾物资的货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依法适用快处程序或缩短一般程序办理时限,减少车辆滞留时间,轻微交通违法原则上以教育警告为主。

11、便利涉企民生物资车辆城区停放。科学设置货车临时停车点,在主城区吾悦广场、南昌路厦门路口、环宇路三门楼路口、厦门路合肥路口以及其他县区必要区域施划货车装卸专用停车位,鼓励引导企业共享使用装卸区和配送点解决刚性停放需求。在城市餐饮业集中的区域,结合周边道路交通条件,在确保车辆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允许商户夜间营业时段临时路内停车,为餐饮商户经营提供必要停车服务;牵头协调住建、城管等部门,积极改善停车场地条件,并在城市商业区、居住区、生产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设置货运配送车辆专用停车装卸场地,便利货物配送车辆停靠作业。

12、制定货车轻微违法免罚清单。针对货运车辆不按规定停车、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等10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首次警告措施,不予处罚。针对货运车辆超过规定时速未达10%、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未在车身后部粘或悬挂实习标志等10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13、维护涉企航运生产安全。加强重点涉疫铁路、水路、航空来人员信息研判、现场管控、秩序维护、溯源流调等工作,及时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强化货运保障现场治安巡防,保障货运车辆进出安全有序畅通,实现以“防得住”保障“放得开”。

四、优化涉企审批服务

14、升级网上政务服务。整合公安一体化在线服务智慧治安、交管12123等系统,升级公安微警务平台,全面推行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新上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审核等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功能。实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备案)证明全程网办、费用全免。开发淮安公安出入境预受理平台,推动出入境证件在线预受、预审,必要紧急情况下网上直接审批。搭建市、县两级公安网办中心,配备专职网办队伍,进一步缩短企业在线办理公安审批事项时间、提升体验感。

15、强化窗口政务服务。两级公安政务服务大厅和车管所统一设置涉企综合服务窗口让企业在一个窗口就能办成所有事;深化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整合治安、户政、交管、出入境等业务,为企业提供更多“一站式”服务。试点建设公安流动服务窗口,推动汇聚99项业务“车上可办”,根据企业需求上门提供服务。进一步拓宽警邮代办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建设,为群众提供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多点就近办理服务。

16、推行惠企服务政策。深入推进户籍迁移业务及开具户籍类证明、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高频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持续优化企业人才落户政策措施,支持复工复产群众及外籍人员预约、快速办理身份证、居住证、出入境证件等,对办理身份证、居住证需求较大的企事业单位,派出所上门集中办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户口迁移证件和居住证,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为在淮工作的外籍人员提供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一窗通办”服务。对企业外籍员工工作类居留许可需延期的,提供聘用单位专办员或亲属关系人代申请服务并可快递领证,对因疫情难以提供全部延期材料的,提供“容缺受理”服务,可先受理、后补材料。


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安机关助企纾困十六项措施》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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