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淮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淮安市公安局起草了《淮安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17时,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918740656@qq.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淮安市生态文旅区玉兰路6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淮安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淮安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草案)》
淮安市公安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