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城市物流车辆通行,
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起草了《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4日17:00。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ajjzxk@163.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22号交警支队,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15日
关于《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doc
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