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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时间:2024-03-15  来源:淮安市公安局  作者:  字号:[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城市物流车辆通行,

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起草了《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4日17:00。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ajjzxk@163.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22号交警支队,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15日


关于《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doc

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政策解读】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规定工作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