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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淮安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来源:淮安市公安局  作者: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淮安市公安局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淮安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地址:淮安市生态新城玉兰路6号,邮编:223001,电话:0517-81330035,电子邮箱:haga_zw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淮安市公安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持续发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一是全面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市公安局职能架构、领导人员信息、财政预算和决算、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各类政务信息1031条。二是优化栏目设置。新增公开事项1项,突出重点信息公开,完善系统功能,提升栏目实用性。三是突出政策解读。结合疫情防控、为民服务、打击犯罪、道路交通管理等群众关注热点问题,运用图文、问答、动画、视频等多种通俗易懂的形式,政策解读19篇。四是强化媒体运维。规范28家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发布信息10800条,点击量10万次。五是开展政民互动。通过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在线访谈、政府信箱、政务热线、警营开放等形式与群众、企事业单位互动交流1万余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完善收转、登记、拟办、审核、发布等流程,最大限度推进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2022年,市级公安机关共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较2021年大幅上升,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依法答复,被行政复议1起,被行政诉讼1起,未出现被纠错和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行政公文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主动公开的同步制作、发布政策解读。

(四)平台建设。依托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推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告公示、文件公开、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社会治安、交通出行、调查征集等多个栏目,进一步增强政民互动交流,满足各类信息公开需求。深化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提供数字化查询、办事、监督、交流新平台,方便群众“掌上办、预约办、快捷办”,优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清单办理流程。

(五)监督保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承办工作体系,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专职工作人员2人、兼职工作人员1人。建立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2022年,市公安局共组织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指导、培训工作人员30人次。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综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987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80945

行政强制

28104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2.211

注:行政处罚数据将增加交通简易处罚数据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0

0

0

0

0

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5

0

0

0

0

0

3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5

0

0

0

0

0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1

1


存在的问题:虽然2022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时效性有待增强,信息公开机制有待完善,公开及时性有待提升;二是规范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在涉及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相对较少,公开内容较为单一。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今后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在组织机构健全基础上,抓好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和完善,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效。二是强化人员培训。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科学安排,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开展平台操作、信息编辑等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岗位民警的应用技能和水平。三是提升服务水平。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同时不断丰富公安网站内容,做活做优各种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年度报告】淮安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