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主城区交通管理,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对主城区实施摩托车限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通过互联网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6月27日前反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系人:郝警官,联系电话:0517-83121633,电子邮箱:haga_zwxxgk@163.com。
淮安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2日
关于对主城区实施摩托车限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主城区摩托车实施限行管理,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普通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以及轻便摩托车。用于执勤执法工作的摩托车除外。
二、限行区域:清江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阴区等连片区域:205国道(不含)、新长铁路(不含)、宁连一级公路绕城段(不含)合围区域。
生态文旅区:宁连路(不含)、徐杨路(不含)、京沪高速(不含)、广州路(不含)、海天路(不含)合围区域。
三、限行时间:全天24小时禁行。
四、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摩托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五、本通告自2020年xx月xx日起施行。
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