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重点场所经营活动,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市人大2026年立法计划,市公安局会同市检察院共同起草了《关于加强重点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全市发布征求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 电子邮件。邮箱:1423779043@qq.com
二、 邮寄信件。通讯地址:淮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生态文旅区玉兰路6号),邮编为223000,来信请注明“关于加强重点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的决定意见建议”字样。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5月9日
淮安市公安局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关于加强重点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加强重点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关于加强重点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doc
《关于加强重点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关于加强重点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