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春光,男,41岁, 1987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洪泽县公安局西顺河派出所所长。从警20年来,他坚持做到心系群众,保民平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诺言。该同志先后被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06年9月被省公安厅表彰为全省公安机关平安创建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被淮安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单位评为全市模范基层民警。
一、打击防范保平安。该同志坚持对犯罪分子的严打高压态势,带领民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辖区平安。在日常防范工作中,他根据辖区治安状况和地理位置,在主要进镇口和出镇口建立了夜间动态巡逻站,组织联防队伍采取“步巡、骑车巡,驾车巡”相结合的方式,将夜巡时间向案件多发时间段和地域倾斜,有针对性地开展巡逻防控,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大力加强技术防范工作力度,在西顺河镇主要道路安装道路视频监控技防设施,使得辖区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不断下降。
二、严管厚爱带队伍。作为派出所长,他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切实加强派出所内务管理,严格规范民警及联防队员的日常行为。加强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积极组织民警开展业务知识、体能技能大练兵活动,苦练执法服务技能,提高民警的实战能力水平。狠抓“五条禁令”、“六条禁令”等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增强民警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多年来西顺河派出所无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执法考评工作连续三年被县局评为“执法免审单位”。
三、热情服务树形象。张春光同志始终牢记人民警察的职责,公正严明执法,热情为群众服务。他为人谦和,待人诚恳,办事公道。对受害人和嫌疑人家属的吃请送礼,他晓之以理,一律严辞拒绝。他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建立警民联系卡,公布联系电话,积极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活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全方位提升服务水平。仅2006年以来,西顺河派出所就为群众送证上门1000余人次,收到表扬信5封,锦旗3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