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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顾智猛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0-10-13  来源:淮安市公安局  作者:  字号:[ ]

淮公文﹝2020﹞199号

各县公安局、分局,市局各部门:

下列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顾智猛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治安秩序大队教导员;

朱太东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教导员;

陆玉宝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教导员;

郑其勇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宣传大队副大队长;

窦万军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治安卡口大队副大队长;

刘  闯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

邹议军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试用之日起算。


 

淮安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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