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公文﹝2020﹞199号
各县公安局、分局,市局各部门:
下列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顾智猛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治安秩序大队教导员;
朱太东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教导员;
陆玉宝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教导员;
郑其勇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宣传大队副大队长;
窦万军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治安卡口大队副大队长;
刘 闯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
邹议军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试用之日起算。
淮安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13日
(政务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