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文件精神,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起草了《关于优化调整主城区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经批准,于2024年2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16日17:00。现将公众意见总结如下:
期间收到来自周边群众、运输企业、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累计收到7条意见和建议,均赞成实施该政策,其中有1条建议要求加强该政策宣传,让更多驾驶员知晓该政策,完全采纳。
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