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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采纳】关于《调整有轨电车沿线路口信号灯通行顺序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稿)》公众主要意见的通报
时间:2021-10-15  来源:淮安市公安局  作者:市公安局  字号:[ ]

关于《调整有轨电车沿线路口信号灯通行顺序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稿)》公众主要意见的通报

 

根据《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政府令第134号)及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和配时优化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公交【2018】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编制了《调整有轨电车沿线路口信号灯通行顺序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稿)》,经批准,于2021年9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通过网站留言、电话热线等方式反馈意见,意见反馈为2021年10月10日截止。意见总结如下:期间收到来自周边群众、学校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运输企业、媒体代表、网友等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累计共43条,其中咨询请求类31条、意见建议类12条。收到有关先直后左通行顺序调整内容咨询意见29条,完全采纳;收到有关信号配时调整内容意见8条,部分采纳;收到关于取消有轨电车优先通行意见6条,因本次调整不涉及控制方式改变原因未采纳。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征求意见,有效增强决策环节公开性、透明性,现就社会各方面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并开展了研究论证,充分采纳了合理意见,对于不采纳意见做出解释,主要意见情况如下:

一、公众相对集中意见说明

(一)调整为先直行、后左转有什么依据?请给以相关解释。

答复:根据江苏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要求,同一城市信号相序应当基本一致,总体遵循“先直后左”通行规则,对确有需要的信号控制路口可以设置其他相序。目前淮安市大部分路口遵循“先直后左”的通行顺序,与文件精神一致。

(二)先直后左放行有什么好处?为什么有的路口不改?

答复:由于有轨电车沿线路口建设之初设计原因,采用了先左后直的通行顺序,随着城市发展,车辆的急剧增加,道路的出行供需矛盾日益凸显,独立的控制方式无法实现区域统一协调控制的目标。据无锡、镇江等城市实践表明,“先直后左”的通行方式,将不同程度提高路口通行效率,优化市民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对于翔宇大道深圳路口南北方向等特殊情况路口,将保留“先左后直”通行顺序,以避免路口溢出情况发生,保障路口通行秩序。

(三)支持统一“先直后左”的通行顺序,开车不用再担心不习惯。

答复: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不光外地驾驶员不适应,本地驾驶员也经常会出现误闯红灯情况,不利于良好城市形象树立。本次调整也是顺应绝大部分百姓的呼吁,统一淮安市信号灯控制方式,优化市民出行。

二、未予采纳意见说明

(一)针对公众集中提出“建议取消有轨电车的优先通行权。”的说明

答复:本次调整不涉及有轨电车优先通行方式的调整。交警有关部门将继续立足本职工作,对有轨电车沿线路口信号配时相关情况进行跟踪优化,最大限度减少有轨电车对路口通行的影响,提升市民出行满意度。

 

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0月14日


关于《调整有轨电车沿线路口信号灯通行顺序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稿)》公众主要意见的说明.docx


关于《调整有轨电车沿线路口信号灯 通行顺序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稿)》 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链接:

http://gaj.huaian.gov.cn/col/4135_831617/art/16382880/1639449202934UDclnLtc.html

【意见采纳】关于《调整有轨电车沿线路口信号灯通行顺序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稿)》公众主要意见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