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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公开】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11-24  来源:淮安市公安局  作者:市公安局  字号:[ ]

有效

淮安市公安局

淮安市委网信办

淮安市文明办

                    淮安市教育局                  文件

淮安市司法局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淮安市应急管理局

共青团淮安市委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的通知

淮公文﹝2021﹞317号

 


 

各县(区)公安局、网信办、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团委: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倡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按照省公安厅、省委网信办、省文明办、教育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和共青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有关部门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底,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部门协同推进。201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以来,人民群众交通文明意识不断提升,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深入人心。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与发展,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推进落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协同合力。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升行动等重点工作,持续组织开展源头隐患清除、重点违法整治、农村安全防护和宣传警示曝光活动;网信部门要加强文明交通正能量的互联网传播,积极倡导文明交通风尚;文明办要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增强群众文明出行意识;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教活动,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养;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纳入“八五”普法内容;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警示教育,开展客货运驾驶人安全驾驶培训,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公布一批典型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督促企业、个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事故风险。共青团组织要发动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志愿劝导服务。

二、围绕活动主题,加强组织策划。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主题,聚焦“全国交通安全日”设立10年来的变化发展,提前策划,精心组织开展系列群众性主题活动。一是组织交通安全巡回宣讲。12月2日当天,淮阴、淮安、涟水、盱眙公安交管部门分别在G205、G233省道沿线淮阴区徐溜镇吴江村、淮安区石塘镇张兴村、涟水县陈集镇杰勋村、盱眙县马坝镇大众村等4个“交通安全文明村”开展巡回宣讲。洪泽、金湖公安交管部门同步开展线上课堂宣讲和农村大喇叭广播。同时,组织宣传民警深入客货运企业向运输企业负责人、司乘人员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讲。二是开展重点违法警示曝光。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深入研判秋冬季交通事故规律特点,通过各类媒体、交管“12123”手机APP、导航软件等平台,及时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重点向“两客一危一货”、近一年有超员超载违法记录的驾驶人精准推送警示提示信息。通过短视频、图文消息等形式持续曝光典型事故案例、严重违法行为、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和打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猎豹行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围绕酒驾醉驾夜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等专项行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扩大整治行动威慑力。三是开展文明出行倡导。要将宣传教育与路面执勤执法、窗口业务办理有机融合,针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交通违法当事人、满分审验教育驾驶人等群体开展伴随式、体验式宣传。要通过选树文明交通示范村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组织开展“文明好司机”推选和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引导群众自发自觉文明出行,以点带面提升整体交通文明程度。四是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持续开展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全员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引导,通过路面执勤劝导、播放公益视频、曝光正反案例、公布佩戴率等方式,深入传播“一盔一带”安全理念。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向运输企业负责人、司乘人员宣讲“安全带生命带”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三、用好宣传阵地,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全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多渠道全方位推动主题宣传。一是广泛用好传统媒体阵地。从即日起至12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月活动,各地要联合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策划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融合传播媒体行动,聚焦10年文明交通发展变化,解读“守法规知礼让”主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开展持续性主题报道,增强交通文明宣传的贴近性、服务性、伴随性。省有关部门将会同省内主流媒体制作专题融媒体产品,各地要积极转发推广。二是用好社会面实体阵地。依托城市商圈、地铁公交站台、交通枢纽场站、交管业务窗口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角,通过张贴海报、展播视频、滚动播发文字或语音提示等方式,大力传播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要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农村地区标语横幅、固定式宣传栏等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设施建设。各高速公路大队要用好支队制作的主题打卡展架,在服务区组织群众开展现场宣传。三是用好官方新媒体矩阵。依托公安交管政务新媒体平台,通过增设专题栏目、热点信息推送、线上互动等形式,高频次集中推送“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相关内容,大力营造主题宣传的浓厚氛围。积极参与全国交警新媒体矩阵#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文明交通这十年#等话题词互动。统一使用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接力开展“V观安全万里行”、“百城千路话安全”网友打卡等新媒体联动,营造全社会共话交通安全热烈氛围。

四、发动社会力量,突出群众参与。一是借助社会力量参与交通安全文化建设。会同文化创意企业、高校等社会力量围绕年度主题加强短视频、公益广告、海报挂图等多种形式交通安全作品创作使用,借助专业水平打造更有生命力、感染力、传播力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和衍生品,让交通安全文化融入群众生活,产生共情浸润人心。完善交通安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邀请社会名人、公众人物参与拍摄宣传短视频,营造社会共管共治共享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二是鼓励公益联盟企业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滴滴代驾公司开展“守法规、拒酒驾”主题系列活动,宣传严禁酒驾醉驾常识。各级各部门也要倡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向国省道示范路沿线村庄、学校捐赠头盔、小黄帽等安全防护品,提高农村地区“一老一小”和城乡集中就业农民工的交通安全自护能力,完善警保合作、警邮合作工作机制,发挥保险、邮政等触达乡村的渠道优势,共同守护美丽乡村。三是发动群众自愿参与交通安全共治。通过“零违法、有奖励”等形式组织开展倡导安全出行、文明驾驶的线上线下竞赛活动,激励引导广大驾驶人安全文明行车。市公安交管部门利用高德地图APP软件,实时推送路况等信息,各级各部门也要把“全国交通安全日”元素融入群众生活场景,借助开屏海报、语音播报提示等方式,通过交通出行、生活消费、出行导航类APP软件等群众生活常用载体面向出行人群开展精准宣传,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打造交通安全主题商超、主题餐厅等场所。

市公安局成立以副局长张焱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活动统筹协调工作。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总结借鉴近年来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充分挖掘、调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创新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群众性主题活动。举办现场活动时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各地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活动开展情况请于12月9日前报市有关部门。

联系人:熊盛荣,13861679908

 

 

 

 

 

淮安市公安局  淮安市委网信办  淮安市文明办

淮安市教育局  淮安市司法局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淮安市应急管理局   共青团淮安市委

      

                       2021年11月24日

 

 

(政务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的通知.doc


关于对《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的通知》及征集意见稿的解读:

http://gaj.huaian.gov.cn/col/9100_367428/art/16382880/1639468512710UG6ul57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