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警务公开 公告公示
淮安市公安局关于深入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专项攻坚的通告
时间:2020-08-27  来源:淮安市公安局  作者:  字号:[ ]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信息质量的重要基础,意义十分重大。为确保实现户口整顿预期目标,淮安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专项攻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对常住户口

核对常住户口公安机关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采取入户核对、数据比对或者电话、网络等不见面采集相结合的方式,逐人、逐户核对全市常住人口信息。本市居民也可以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主动核对人口信息。

二、全面登记户口

全面登记户口对持迁移证未落户、出生未申报户口等各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无户口人员,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咨询或者办理申报,依法依规登记户口。对其它无户口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26号)规定,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办理户口登记。

三、及时注销户口

及时注销户口凡是死亡人员、已应征入伍、出国定居、加入外国国籍等按照规定应当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户主或者其他亲属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公安机关发现应当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将及时进行核实并依法予以注销。

四、清理重复、虚假户口

清理重复、虚假户口凡有重复户口(一人多户)、虚假户口的居民,请及时持户口簙、居民身份证、可以证明原始户籍的档案材料,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主动申报注销删除虚假、错误户口。公安机关发现公民有重复、虚假户口的,将按规定调查处理,仅保留其真实合法的常住户口,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重复、虚假户口的,积极配合纠正,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五、更正户口差错信息

更正户口差错信息居民发现居民户口簿登记项目与本人当前情况不符或者存在差错的,应当持相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更正。

六、清理人户分离和空挂户口

清理人户分离和空挂户口凡是现居住地址与居民户口簿登记的住址不符的人户分离或者空挂户居民,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记核实人口信息。符合落户条件的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七、登记流动人口

登记流动人口外地来淮人员和本市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区)拟居住7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房屋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申报登记信息。承租人变更或者停止租赁的,出租人应当自承租人变更或者停止租赁之日起7日内申报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八、征集户口问题线索

征集户口问题线索本市居民发现持有、使用重复户口、虚假户口或者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其他违反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规定的问题线索,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如实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是每一位在中国境内居住人员应尽的法定义务。为了使您申报的家庭和个人有关信息准确无误,并尽可能少占用您的时间,请您预先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护照、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以备查实。在此,我们郑重承诺:您提供的个人信息将只用于户口整顿工作。特此通告。

淮安市公安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