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有效
淮安市公安局文件
淮公文〔2024〕311号
关于废止部分涉企政策文件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市局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文件清理工作要求,不断规范文件动态管理,市局对现行涉企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经研究,决定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等情形的6份涉企政策文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涉企政策文件目录
淮安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9日
(政务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序号 | 文件名和文号 | |
1 | 关于印发《经侦部门服务企业十项承诺》的通知 (淮公经〔2006〕35号) | |
2 | 关于开展“解难题、保平安”主题集中走访服务企业活动 的通知 (淮公经〔2007〕15号) | |
3 | 关于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开展保企业名牌活动的工作意见 (淮公经〔2008〕26号) | |
4 |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经文保部门服务企业五项工作法》 的通知 (淮公内〔2009〕3号) | |
5 | 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安机关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淮公文〔2010〕271号) | |
6 | 《淮安市公安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企业 复工复产十条措施》 (淮公文〔2020〕26号) |
决定废止的涉企政策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