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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关于组织面试的通知
时间:2023-12-26  来源:淮安市公安局  作者:  字号:[ ]

根据《2024年淮安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规定,决定于2023年12月30日组织辅警招聘面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3年12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面试开始,入场检录时间为上午8:00-8:30。

二、面试地点

江苏省运河集团淮安市交通技工学校(清江浦区港口路14-1号)。

三、应试人员

通过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程序

1.考生8:00前到面试考点检录入场,由工作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和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

2.由工作人员在候考室组织抽签,登记抽签号。面试的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相互交换抽签顺序号,否则,按违纪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候考期间,考生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特殊情况中途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经工作人员允许并由专人陪同往返。

3.考生面试时间按题本规定执行,思考时间和答题时间合并计算。

4.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室外候分区等待面试成绩。

5.考生接到面试成绩后,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大声喧哗。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使用的一致),于考试当天8:00前到达面试地点。经工作人员核对证件后进入候考室集中封闭,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场。8:30检录结束,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作缺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手环、随声听、电子书、蓝牙耳机、有接收功能的计算器等)参加面试,如有携带,必须在抽签前主动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论处,当场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所有统一保管的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在面试结束后由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通讯工具发放处领取。

3.考生参加面试时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得穿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回答问题时应使用普通话,用语要准确、简洁,举止大方、自然;进入考场面试至面试结束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学校及身份、经历等个人信息,违者按违纪论处,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4.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应特别注意雨雾等恶劣天气及重大活动对交通的影响。

特此通知。

                                            淮安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岗位

姓名

身份证号

1

001

翟星越

320802**********30

2

001

张哲文

320802**********16

3

001

朱星宇

320811**********30

4

001

刘意

320803**********53

5

001

王宝佐

320826**********3X

6

001

邵锦航

320826**********70

7

001

邹智清

320811**********17

8

001

郭家维

320811**********13

9

001

晁军

321323**********71

10

001

马玉喜

320826**********10

11

001

郑海东

320821**********93

12

001

于译翔

320811**********13

13

001

孙彬

320811**********13

14

001

郑志洋

320826**********78

15

001

陈宇翔

320821**********57

16

001

黄志磊

320802**********33

17

002

漆文武

320804**********19

18

002

赵婷婷

320829**********21

19

002

孙美菱

341181**********49

20

002

周雨洁

320802**********25

 

淮安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关于组织面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