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选择司法鉴定机构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拟通过询价采购的方式,选取一家司法鉴定机构,承办该单位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相关司法鉴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对被非法占用的土地毁坏程度进行司法鉴定;详细采购参数见“采购需求表”要求
二、采购预算价:壹拾伍万元整
三、最高限价:壹拾伍万元整
四、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业务资质范围包含:(04)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06)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现场备查)
3、报价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12日至 2022年7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文件获取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明远西路11号,联系人:张锐,联系电话:13515243860。
4、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六、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9日下午14:00,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签名报到、递交报价表以及其它询价报价表所规定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明远西路11号4楼会议室
3、报价文件接收人:张锐 电话:13515243860
4、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七、报价时间、地点及推荐成交候选人:
1、报价时间:同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接收地点。
3、成交供应商确定:本次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是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来确定。如出现第一名报价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
八、询价报价表的澄清及答疑
1、任何对询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时间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对报价时间前三个工作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逾期递交对询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 供应商对询价采购报价表有质疑的必须在上述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九、服务期
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30日。
十、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鉴定结束后出具司法鉴定报告,一次性付合同款。
十一、其他事项
1、此报价表务请各供应商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上述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4、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十二、本次询价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明远路11号
联系人:张锐 联系电话:13515243860
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