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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公安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24  来源:淮安市公安局  作者:  字号:[ ]

2020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攻坚提升行动为抓手,紧盯执法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扎实推进执法突出问题挂牌治理,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全面推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将其作为公安中心工作进行系统规划,明确牵头部门、举措内容、进度要求,与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整体协同推进。副市长、公安局长周达清同志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会议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部省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2020年3月,专门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攻坚提升行动动员会,集全警之力推进公安执法工作。公安机关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职责,结合自身职能分工,对照公安法治建设目标任务逐一细化认领,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公安局将公安工作和服务群众紧密结合,促使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法律法规及制度标准调整情况,对现有公安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梳理、再确认,明确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权力清单,明确“不见面审批”具体标准,并在同级政务服务网上公布,进一步简化规范审批服务标准和流程,大力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办理,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全市公安机关从户政、车驾管、出入境、治安管理等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领域持续发力,推出更多创新服务举措和便民利民措施。二是推动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印发《中共淮安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淮安市公安机关集体通案制度》,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的通知》,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前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并充分研究反馈。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淮安市公安局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细则》,从学习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市场主体保护、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建立公安企业联络员制度、积极落实“减证便民”、推进监管执法改革、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认真落实各项优化营商举措,倾力打造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文明高效的服务环境、公正廉洁的法治环境,全面提升公安机关营商环境建设整体水平。四是全力投入疫情防控维稳阻击战。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阶段,全市公安机关牢记总书记“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重要指示,坚决贯彻中央、省市、部厅系列部署,在省厅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最重要、最紧迫政治任务,作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现实表现,每日投入警力6000余人次,扎实抓好战疫情、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疫情防控和维稳工作的阶段性胜利。国内疫情渐趋稳定后,将防疫工作重心有效延伸至预防境外输入。全市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社区街道、商务部门、外事防疫等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通过职能互补形成疫情防控合力,并先后累计派出70余名同志参与昆山、上海、南京等地工作专班,协同做好入境来苏人员接驳、转运等工作,切实做到全流程无缝对接、全链条管控到位、全方位精心组织。期间,注重发挥公安数据优势,及时研判分析入境来淮人员信息,对上级下发的口岸入境数据全部及时核查到位,按照上级和卫健部门防控要求,逐一见人对账,并及时通报社区纳入登记管理。

三、全面规范公安行政执法。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在全局范围内明确规范性文件范围。督促各警种部门及时申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各牵头起草部门在起草阶段要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分协商、公开征求意见、听证等程序,并按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依托“公安执法公示平台”“淮安微警务”,着重解决有案不受、有案不立、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互联网+时代群众的外部监督内化为严格规范执法的“助推器”。2020年,公示违法犯罪警情13.1万起,公示案件信息11.7万件,公示人员措施6.2万件,公示财物措施1万余件,行政处罚文书1.6万余件,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同时为一线执法勤务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成为工作常态;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统一归口法制审核要求,将重大执法活动、重要执法环节全部纳入公安法制部门监管范围。三是全面建成“四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作为全面落实受立案、刑事案件“两统一”、执法办案专业化等改革措施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截止2020年底,8个建制县分局全部高标准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并投入实战应用,确保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规范、安全、高效,全力破解影响制约法治公安建设整体质效的体制机制问题,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严格监督管理、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水平。

四、广泛开展公安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创新普法载体。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公安主责主业,不断探索普法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大胆实践新方法、新举措,打好主动仗,立足公安影视、报纸、网络三大宣传阵地,精心组织策划。制定年度普法任务清单,督促各警种部门按要求开展110宣传日、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和警营开放活动;全力以赴做好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宣传活动,全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广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宣讲热潮。2020年7月14日,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内容,观看《习近平: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视频。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学习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提升民警执法理念,促进民警养成法律职业思维,提升文明执法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三是大力营造争先创优氛围。2020年6月,市公安局在市电视台演播大厅隆重举行以“唱支‘战’歌给党听”为主题的抗疫先进事迹报告会”,向建党99周年献礼。报告会采取现场直播形式通过电视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播送,多角度展示淮安公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公安干警忠于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形象。

五、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紧盯疫情防控形势,统筹做好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作为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联合多方力量,做到处早处小,力争把矛盾纠纷遏制在萌芽阶段,坚决防止矛盾激化,确保疫情期间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结合“千警进网格、入户送平安”活动,落实日常走访排查机制。全警深入到农村、社区、群众家庭,通过民警入户走访、电话回访、互联网对接、物建信息员等方式,及时排查发现疫情防控工作中可能引发的家庭情感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问题,密切关注疫情患者及其家属、商铺厂房租户、停业场所经营户等因疫情利益受损群体动向,及时掌握群众情绪和社会心理。同时对疫情期间所有接报的报警人、未破案件受害人、疑难案件和信访案件相关人定期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意愿和思想动态,从中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和隐患,并把回访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责任民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

六、扎实推进突出风险隐患“见底销号”。为切实做好“后疫情”时期风险防控工作,市公安局启动为期一年的“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集中攻坚行动,围绕突出风险人员、矛盾、目标、领域,开展全条线、全要素、全领域、全环节系统性排查整治。按照边整边建原则,全力强化机制建设,切实提升风险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一是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挂牌整治。以“大数据+执法监督”的方式,对2019年以来涉娼赌警情、案件,进行全方位、拉网式、兜底翻、滚动式清理排查,逐案清理过堂,全面排查梳理本地、本部门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针对问题逐一确定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项分类提出整治措施;对排查出来的执法突出问题,深入进行剖析,查找问题原因,进行法律分析并完善制度规范,指导基层办案。二是打造联动共治体系。以省委风险防控“四项机制”为指引,充分利用市级联合研判机制、信访联席会议、消防安全委员会等平台,推动落实G2京沪高速等7个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措施,协调解决多处风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问题。三是健全依法治理机制。用足用好《反恐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机动车高危交通违法行为17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50余人,吊销关停违法违规企业53家,有力提升震慑效应。健全法制部门随警作战机制,编发风险防控《执法指引》500余份,确保工作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