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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淮安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11-16  来源:淮安市公安局  作者: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8日至6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淮安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淮安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高起点部署,强化组织领导。8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迅速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巡察意见整改工作会议,制定印发《市局党委问题清单责任分工表》和《市公安局巡察意见整改工作进度表》,划定问题界限、明晰工作职责。专门成立了由副市长、局长周达清任组长,市局各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分局和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搭建了“一办四组”的工作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保障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是高标准谋划,细化责任落实。围绕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市公安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不遮掩、不应付,深入反思、认真剖析,突出重点人、重点事,紧盯执法办案、社会治理、财物监管、作风建设等突出问题,针对性地细化整改措施,并层层压实责任,逐一明确牵头局领导、牵头(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进度,确保具体到事、责任到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高要求推进,严格责任追究。市公安局党委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升质态,检验成效的重要举措,一着不让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三个月以来,先后11次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推进,严格落实“四个明确”工作要求,按月汇总整改情况,实时跟踪进度,坚持每月发布一期整改工作通报,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实的直接反馈至分管局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时,印发《关于对全市公安机关巡察意见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的通知》,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迟缓,表面整改、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追责,绝不姑息迁就。

二、整改落实情况

副市长、公安局长周达清同志全面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市公安局党委成员按照分工,逐一对照市局整改方案,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个一个抓落实,以最有力的举措,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反馈问题1:便民措施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1)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60项服务措施、省厅服务民营企业发展20条措施,加快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应上尽上”。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优化“一次办、一窗办、就近办、上门办”等服务举措。拟在市车管所建设“一站式”查验通道,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2)督促牌照制作下放。积极指导4个已经初步具备牌照制作条件的县区尽快完成人员招聘、设备采购等工作。

反馈问题2:部分案件和事项办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1)组织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并纳入市局执法质量考评,督促各地抓好案件后续处理、监督管理。

(2)依托市县两级案管中心,进一步加强执法全流程监督,建立长效执法监督机制。

(3)建立信访、投诉扎口管理机制,统一登记受理、流转办理、回复反馈,杜绝超期办理、违规办理现象;同时,建立信访投诉办理每日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投诉信访办理工作。

反馈问题3:有的为民项目建设缓慢。

整改情况:(1)加大资金投入,以“市区交通信号灯智能化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为抓手,合理规划智能化交通设施建设,对老旧设备升级改造,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机制,保证交通设施设置智能化建设应用工作持续、科学发展。

(2)推进市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基地改建工作,动态更新毒品预防宣传教育资料,选配专职辅警负责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及解说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基地效能。目前,已完成方案设计,正在协调施工单位进行安装。

反馈问题4:个别单位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1)在全市部署开展行政拘留执行工作专项整治,并将行政拘留执行率纳入市局执法质量考评,建立健全行政拘留执行长效机制。

(2)组织对2017年以来市局业务支队和直属分局已经办理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对存在问题的,逐一明确责任、督促整改。每月对市局支队以及直属分局办理案件执法质量专项考评,考评结果全部上网公示、通报,督促整改。强力推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案管中心建设工作,全面实行实体化运作,落实“一警三查”等机制。

(3)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作,针对刑事案件办理开展研讨和交流;加大对执法问题的研究力度,今年以来已编写并刊印《公安执法典型案例选编》7期,收集、编撰相关典型案例60余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目前已举办三期法治大讲堂,邀请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法官、律师针对公安执法中的短板弱项进行授课培训;部署应用网上法律学校,加强民警对各级法律法规学习。

(4)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部署开展“清线索、销积案、提能力、增质效”专项行动,对近年来所有涉刑事案件线索及未结刑事案件进行排查梳理,逐人逐起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包办领导和责任民警,挂图作战,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消除积案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隐患556个,整改率 98.9%。通过专项清理整改行动,各办案单位整体的执法质量明显提升。

反馈问题5:执法考评不够全面深入。

整改情况:(1)对市局各警种(支队)自办案件组织专项检查考评,整改相关问题21个,并建立常态化考评机制,全面推动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2)依托相关信息化平台,对全市执法办案数据进行监测,由以往的每季度1次考评变为每月1次,精准发现可能存在疑似执法问题的警情、案件,考评密度和覆盖面大大增加,改变了以往考评不够全面深入问题。

(3)修订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考评中发现的执法问题督促各县分局严格对照过错情形进行整改追责,对执法问题多发、高发的执法后进所队开展整治帮扶工作,推动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反馈问题6:侵财类案件侦查不力。

整改情况:(1)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建设,深化“警格+网格”社会治理模式,并推广涟水“淮浦义警”、淮安“红星警务”等做法,深入开展“千警进网格、入户送平安”和打击治理通讯网络诈骗宣传月活动,积极构建专群结合、人机结合的治安防范新格局。

(2)以案件全流程管理为关键抓手,压实全市执法办案单位侵财案件侦办责任。加强传统“盗抢骗”案件、通讯网络诈骗案件打防,组织开展“四个一”集中打击治理行动,打击成效提升明显,特别是通网诈骗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6.62个百分点,抓获数同比上升18.43%,拦截受骗资金755万余元,冻结涉案资金182万余元。

反馈问题7:个别单位涉案财物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1)联合市农业银行共同研发“警银通”3.0版本涉案财物智慧管理系统,对接公安机关办案单位、法制部门、财务部门以及检察院、法院等不同单位,实现对涉案财物的入库、保管、处置等工作的内外共同监管,切实规范财物管理。紧盯涉案财物管理、保证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涉案财物专项治理工作。

(2)抓紧抓实个别分局法制队伍建设,增派警力专职负责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争取专项资金,加快推进个别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目前智能化项目已于10月9日完成招标,基建项目已于10月13日完成招标,建设工作正在开展。

反馈问题8: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深入推进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对全市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集中治理,重点对前期省禁毒委员会抽查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挂牌整治,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多部门合成打击治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物品排查管控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提升制毒活动发现打击能力,坚决防止易制毒物品和设备非法流失,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化制毒犯罪的底线。

反馈问题9:危险品远程管理欠缺。

整改情况:下发通知,对危险物品单位情况进行摸排核查,经核查,45家危险物品单位中,已有10家关停,不在危险物品列管范围内。积极协调企业增加投入、加装前端视频设备、铺设管网线等工作,整合视频资源,为企业和民警减负。9月起,将视频接入工作纳入月度考核,安排专人协调对接,确保按时完成。积极协调“剧毒、易制爆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公司做好服务工作,对部分经营困难小微企业减免服务费,截至10月31日,全市易制爆化学品单位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率已达100%。

反馈问题10:扫黑除恶不够纵深。

整改情况:一是市公安局召开重点工作过堂会,从严从细落实涉黑涉恶案件主办责任和领导责任。二是加大对网络黑恶犯罪、黑恶团伙案件打击侦办力度。三是督促县分局围绕源头治理、行业监管、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对全市黑恶案件作一次专题解剖,为全市长效防控黑恶犯罪、开展社会治理提供依据。

反馈问题11:公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下发至各县分局和市局各部门,全面有效整合市局各监督部门力量,切实推动综合部门的职能监督、督察审计部门的专责监督,以及警种条线的专业监督作用。二是对今年全市公安机关查处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纪检督察信访等条线受理的信访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形成全市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情况材料并进行通报。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局总体监督工作,组织研究编制了市公安局巡查工作相关文件,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之中。

反馈问题12:“两个责任”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行欠缺。

整改情况:(1)一是根据市委相关文件要求,立即推进市公安局机关纪委组建,初步明确市局机关纪委机构框架。二是立即研究制定机关纪委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推动机关纪委牵头的监督体系实体化运行,明确机关纪委协助市公安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工作职责。

(2)一是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中存在的问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同每一名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对“一岗双责”具体要求进行再提醒再强调,确保入脑入心。二是市局党委先后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公安局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并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意见要求。三是针对部分警种部门出现的违纪违法情况,党委班子成员加强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主动发现队伍违纪违规苗头问题,及时掌握队伍管理动向。

反馈问题1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向基层传导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1)一是针对巡察组指出问题立巡立改,立即研究分季度印发《党委(党组织)主体责任季度工单》和《党委(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季度工单》,逐项明确下一级公安机关党组织主体责任重点工作,明晰“第一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并立即将“两个工单”的完成情况作为检查和全年工作的重点内容,形成压实态势,确保逐条逐项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在制发文件及督促落实的同时,推动各县区公安机关完善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方案及细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级压实到最基层单位党组织。

(2)针对巡察指出的检查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立即修订市公安局考评指标,增设“监督合力提升行动”内容,重点考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年度“两次检查”及“三项大分值占比”的“一二三”考评体系。二是在形成制度的基础上,立即部署检查推进,已完成对县级公安机关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督察检查,就考评的短板弱项及时现场点评,指导各地各部门及时进行总结盘点,确保工作检查不走过场、不唱空腔。

反馈问题14:廉政教育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1)一是召开市局纪法宣讲暨教育整顿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各县分局、市局各部门以及全体民警增强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同时印发深入开展纪法宣讲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10月底之前完成本单位纪法宣讲,截至目前,所有县分局和市局部门全部完成纪法宣讲和廉政教育。二是从10月上旬开始至月底,组织4个县分局、10个市局部门的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1600余人次。

(2)一是9月、10月,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2次,就发现的问题印发通报6期。二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周四接访制度,全面强化疑难信访问题化解。三是全面强化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日常监督、信访投诉、执纪审查,积极发现并查处顶风违纪或具有典型性、系列性的违法违纪案件。四是在公安网设立曝光专栏,及时对重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反馈问题15:监督执纪深度不足。

整改情况:(1)一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约谈函询工作。9月份以来,共运用“第一种形态”,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5人。二是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推动市公安局内设纪检机构整合,对县(区)级公安机关纪检工作进行指导。三是组织开展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作风检查3次,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隐性变异问题。

(2)一是完成近年来党政务(纪)处分案件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确保执行到位。三是按计划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进一步掌握纪律处分执行情况。

反馈问题16:对作风整治不够。

整改情况:(1)将作风监督纳入日常周监督工作,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健全公车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查公务用车,对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9月份以来,常态化视频巡查公安窗口、办案区民警、辅警工作质态247个次,实地明察暗访74个次,下发通报6期。中秋国庆期间,会同纪检组向全市公安民警编发加强作风的短信提醒提示,目前,省厅下发的13期窗口视频问题通报中无我市问题。

(2)一是加快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定期对市局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合理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并开展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工作;二是结合实际情况完善补充市局财务人员工作内容,重新拟定岗位职责;三是从严从细紧抓市局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网上商城采购报销手续,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四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每个月组织不少于半天的业务交流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会计业务知识水平,规范财务报销行为。

(3)一是制订财务报销细则,进一步完善差旅费报销审批手续;二是向市局机关民警宣传相关财务规定要求,指导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三是对市局各警种部门的差旅费报销发票进行“回头看”。

反馈问题17:对部门和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够。

整改情况:(1)一是建立健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督促部门和下属单位严格执行;二是在做好年度预决算双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按季度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梳理重点项目、重点资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予以告知督促;三是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建设要求和市局党委决策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开展科学论证,积极开展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的基本要求。

(2)一是把经费使用管理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将财务管理问题列为重点审计内容之一。二是修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城区分局、市局机关部门及下属单位、社团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监督。

反馈问题18: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1)对近年来市公安局建设项目进一步梳理,逐一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开展项目预算编报工作,听取多方意见,从严控制项目实施,确保紧贴实战要求,不重复建设。

(2)修订完善市公安局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对限额以下的自行采购、分散采购项目从采购信息公示、采购合同公示、采购方式确认、代理公司确认等方面进一步规范。

(3)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正在进行的采购项目,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二是加强项目监督,建立健全项目变更规定,项目变更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超范围变更,对不事先申请的变更不予认可。

(4)研究完善市公安局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流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5)一是梳理汇总各县、分局及市局相关部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二是通过询价采购,确定由造价咨询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部分项目实行复审制,逐步形成公安审计扎口把关、社会审计技术支持、协作配合的审计监督新格局。三是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市公安局重大建设项目加强审计监督服务。

反馈问题19:“三重一大”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对原有的《淮安市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实施细则》进行了研究修订,新增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遵循的4个基本原则,在宏观层面为具体工作的落地执行提出了根本要求;对需要党委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4类24项事项范围作进一步明确,提高了执行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决策中和决策后的运作程序和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事项进行了细化明确。目前,该实施细则已印发各县公安局、分局党委,以及市局各部门党组织,督促严格落实执行,同时,要求下级党委结合实际对自身“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目前,4个县分局已完成修订, 4个县分局正在对原有细则进行完善,2个分局在市委巡察前已完成修订工作。

反馈问题20: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1)研究修订中共淮安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对事前调研、会前酝酿、干部任用、集体决策、末位表态等内容予以进一步明确。该议事规则已印发,交警支队和4个县分局已对照市局标准完成修订,4个县分局正在修订,2个分局在市委巡察前已完成修订工作。

(2)市局党委规定:“市局党委成员应当根据分工和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应当从全局出发关心支持,加强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市局党委建立每周重点工作碰头研究制度,党委书记集中听取各党委成员一周重点工作安排和重大问题情况汇报,并组织全体党委成员就重点任务安排进行集体研究部署,全体党委成员均在会前就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在党委会上进行讨论,确保各项工作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反馈问题21:党建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市局党委先后两次召开党委会,就重新修订《淮安市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实施细则》《中共淮安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制定“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等涉及党建方面的工作,专题组织研究。9月1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印发了《市局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各级党组织工作规范。7月份以来,分4批次实施滚动式例行检查,对所属党组织工作开展进行开展督导,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检查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考评。依托公安网“智慧政工”中的“智慧党建”平台,每月对各部门党建工作进行网上巡查,确保党建工作各基措施落地落实。

反馈问题2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

整改情况: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各项要求,在充分做好学习研讨、谈心谈话、问题检视等准备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抓得不够细,对分管部门党建、队建、作风建设工作抓得不够深入,爱警暖警措施不够具体扎实等方面,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充满“辣味”。召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并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反馈问题23:直属分局对发展辅警党员普遍不重视。

整改情况:市局机关党委经与开发区、清江浦分局联系,已形成整改意见,开发区分局已和区党群工作部联系,对接辅警党员发展事宜,积极争取发展名额,清江浦分局与清江浦区委组织部沟通协调,由区委统筹,专项发展特别优秀的辅警。目前,清江浦分局今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46人,开发区分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6人。

反馈问题24:发展党员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印发了《市局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重点规范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等“五个环节”。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等制度,对各环节严格把关。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教育培养,落实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制度,明确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制定培养措施,注重党性锻炼和实践锻炼,每季度听取1次思想汇报,认真做好档案归档整理,每个环节、每次会议都有正式记录和相关材料。今年共确定入党积极分子43人(已参加市级机关工委组织的积极分子培训),发展预备党员31人,拟转正党党员29人(去年发展预备党员32人,其中调出3人)。

反馈问题25:基层党支部换届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印发了《市局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对班子配备、班子产生、班子任期以及能力提升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梳理建立了所属党组织换届情况台账,对各支部(总支)届别情况做到一目了然。9月下旬,对9个基层党组织实行了届满提醒,要求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换届。11月底前,9个基层党组织完成换届。

反馈问题26:干部队伍学风比较漂浮。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征文抄袭问题,市局团委发文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队伍管理规定,对相关人员予以记分处理,录入网上督察系统,并由其所在部门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强审核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反馈问题27:基层党组织学习走过场。

整改情况:按照政治轮训工作方案,围绕疫情防控、政治理论学习、“三教三比”、“教育整顿”、政治练兵等内容,进一步明确轮训内容和方向,为各级党组织学习提供指导。同时,为检验基层组织学习效果,每半年集中组织一次理论测试,目前,已组织了2次全市公安机关政治理论测试,抽测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160余人。以江苏公安智慧政工党建工作管理系统为重要载体和抓手,全面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反馈问题28:选任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结合队伍建设实际和公安工作特点,草拟干部选拔任用和选拔晋升人选酝酿等两个规范性文件,并征求市委相关部门意见。

反馈问题29:警力配备不够科学。

整改情况:(1)本年度所有新警已全部分配到一线实战部门,确保新增警力向基层一线倾斜,提高基层民警数量,严格控制机关部门人员增加。

(2)9月,市局选派5名民警交流到专业警种和相关直属分局,并在多个警种部门间开展了民警交流工作,推动机关和基层、不同岗位间轮岗交流常态化,激发队伍活力。

(3)在今年新警分配工作中,充分考虑了新警在校期间所学专业特点及自身特长,根据基层队伍专业需求、现有警力配备、岗位实际特点等情况,定岗分配,推动专业人干专业事。

(4)制定完成本年度警员职务晋升方案,开展新一轮民警职级晋升工作,在晋升条件上大力向基层一线倾斜。

反馈问题30:交流轮岗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印发深化全市公安机关干部交流工作的暂行办法,结合干部工作,先后在6个部门和2个分局开展2批次干部交流工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3个月的努力,市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市公安局党委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和市委巡察整改要求,结合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加大力度、加快节奏、全力推进,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改成果落实到位、运用到位,推动全市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后续整改。市公安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蔡丽新、赵洪权、周达清等市领导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紧围绕整改时限、措施落实和整改成效三个重点,督促整改牵头(责任)单位切实履职、密切协作,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和工作步骤,以“钉钉子”的精神,攻坚克难、全力突破,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巡察整改任务。

二是严格督查力度,从严推进整改。不断加大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问题的专项督查,既要督查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又要着力发现整改工作中的“堵点”。对督查中发现的新问题,要逐条分解落实,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任务,也要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特别是对阻碍整改和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扩大整改成果。以推动落实巡察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结合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全面整治队伍中的顽瘴痼疾,持之以恒的开展正风肃纪。同时,注重举一反三、以点破面,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公安改革创新的过程,促进队伍作风转变的过程,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巡察整改给公安机关带来的显著变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712100;电子信箱:hadczd13515248110@163.com。




中共淮安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