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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光:剑胆琴心 扫黑先锋
时间:2020-07-07  来源:淮安市公安局  作者:  字号:[ ]

你之所以看不到黑暗,是因为有人将黑暗挡在身后。用忠勇的藏青蓝驱散阴霾、让百姓走在灿烂的阳光下。从警19年,他披肝沥胆,忠贞无畏,潜心研究犯罪心理,用剑胆琴心在打击黑恶犯罪的道路上攻克了一个个顽固的堡垒,以铁血与柔情彰显了新时代淮安刑警的初心本色。他,就是“全省扫黑除恶法治专家”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王建光。

王建光,男,1977年11月出生,现任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因成绩突出,先后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法治专家”“江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嘉奖7次。因业务突出,多次被省公安厅、淮安市公安局借调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侦破。

信仰锻造忠诚正义

王建光长相和善,气质儒雅,说话慢条斯理,可就是这样标准的“儒警”,骨子里却有着对公平正义的坚定信仰。2001年,大学毕业的王建光通过社会招考进入警察队伍成为一名社区民警。2006年,王建光因表现优异被调入分局刑警大队,他接到的第一个任务便是把一起两个小偷偷盗电缆的案件卷宗,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王建光翻阅卷宗后产生了一丝疑惑,“犯罪嫌疑人是安徽人,来淮阴区作案怎么可能就一次?”他立即去看守所提审,最终成功捣毁了一个21人的盗窃团伙,破获淮阴区、清江浦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电缆线被盗案件30余起,其中包括驻淮某部队的电缆被盗案件。与电影电视里描述的审讯不同,王建光开展讯问从来没有激烈对抗,但却总能让犯罪嫌疑人口服心服地交代犯罪实施。很多人纳闷,究竟靠的是什么呢?王建光说,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自身就要敬畏法律,始终保持着正能量。在办理一起涉黑案件时,一个“黑老大”曾经跟王建光说:“你把我只是当成做了坏事的人,从没把我当成坏人,我从你身上,看到了什么叫重事实重证据,什么叫教育和挽救并重,看到了正义,我向你坦白交代所有罪行。”

智慧破除黑恶壁垒

从警以来,王建光始终抱着把工作做到极致的决心,抓住办案过程中的只言片语、细枝末节,把细节做大做强,把案件挖深挖透。2010年12月20日,果林派出所将办理的一起故意伤人案件移送分局刑警大队处置。“犯罪嫌疑人张某到案后,不但认罪态度良好,退赃赔偿也十分积极,与犯罪现场的凶恶态度大相径庭。”张某的反常表现引起了王建光的注意,在信息比对中,他发现张某等人有在营西桥菜场强行收费的行为。顺着这一线索,王建光深挖细查,掌握了张某带着手下小弟的多起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事实。最终,经过6个月侦查,淮阴区历史上第一起涉黑案件成功结案。王建光是个有心人,依托多年的办案经验,他总结出“三清工作法”和“糖葫芦工作法”。“三清工作法”是指犯罪嫌疑人本人犯罪事实一定要查清,同案犯犯罪事实一定要查清,相关人知道的情况一定要查清;“糖葫芦工作法”则是需要将每个细节查清楚,发现其中关联人或物,实现串联破案。2017年12月18日,淮阴区发生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件,上级领导点名王建光承办。王建光吃住办案点上,每天都工作到深夜二点,最长一次连续二个月没回家,在四个月的工作后,终于成功破获隐案45起,以聂某某为首的黑社会组织成员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也正是使用了“糖葫芦工作法”,让聂某某致人死亡的证据得以固定,聂某某被依法判处死刑。

办案涵养为民情怀

从警之初,王建光就抱着为社会解决矛盾的同时不能再产生新矛盾的原则干好每一件事,由此,为民情怀也成为他身上鲜明的特质。淮阴区高家堰镇(原韩桥乡)王集村有对残疾人夫妻,生活非常贫困,丈夫王某逢集就出来摆地摊,偷卖老鼠药,多次被当时担任社区民警的王建光查获。因老鼠药属于国家禁止销售的危险物质,每次王建光都会依法对查到的老鼠药进行扣押、报处。但之后,又会私下以十块、二十块的“接济”王某。而那时王建光的月工资也就800多元。王某抹不过面子,向王建光保证,以后再也不卖了。2003年8月的一个炎热中午,韩桥街逢集,眼看快要散集,街上人流渐渐稀疏,处警回所的王建光经过王某地摊时,发现他趴在摊位上,上前叫他也没反应。“不会是中暑了吧!”王建光赶紧背起王某,一路飞奔,将他背送到韩桥卫生院抢救。因为王建光的及时发现和快速送医,王某脱离了危险,当王某醒来时,睁开眼睛看到王建光,他流泪了:“我对不起你,家里还藏着一包老鼠药,我以后就是饿死,也不卖了。”打那时起,王某真的再没卖过任何违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