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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299/2019-00001 发布机构 淮安市公安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2-25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2-25 失效日期
名  称 淮安市公安局民生议题会议公开制度
关 键 词 会议公开 制度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淮安市公安局民生议题会议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民生事项指凡有关民生项目建设、民生实事工作的工作规划、重大工作部署、涉及公众利益的政策调整、政策措施制定等重大决策事项。

第三条 召开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应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会议。至少各邀请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相关涉及利益群体和单位代表人员。

第四条 会议组织和召开应遵循以下原则:

(1)会议根据需要设立旁听席;

(2)允许新闻单位采访并报道;

(3)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有关报告应及时通过相关载体、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第五条 会议公开制度,并不排斥在必要时举行秘密会议,但举行秘密会议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作出。


淮安市公安局民生议题会议公开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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