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索 引 号 | 014290299/2022-00019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公安局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2-02-25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2-02-25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公布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因发生交通事故引发次生伤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的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决定在以下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现将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类型:区间测速设备。
二、设置地点:
G25长深高速1922K+50M至1910K+500M(由南向北)
G25长深高速1865K+300M至1841K+450M(由南向北)
G25长深高速1910K+300M至1921K+900M(由北向南)
G25长深高速1888K+600M至1904K+20M(由北向南)
G25长深高速1886K+300M至1868K+500M(由南向北)
G25长深高速1904K+300M至1888K+800M(由南向北)
G25长深高速1868K+300M至1886K+100M(由北向南)
G25长深高速1841K+300M至1865K(由北向南)
三、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
2022年02月23日
复件 高速三大队公布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docx